未列入名单的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不予承认学籍
本报讯省教育厅昨天正式公布2005年福建省具有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凡未列入名单的中等职业学校和教育机构,2005年不得招生,擅自招收的学生不予承认学籍。
据介绍,此次公布的是2005年在我省具备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和招收18周岁及以上初、高中学历(含同等学历)的人员接受中等职业成人学历教育资格的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和部分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省教育厅要求,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编印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指南时,要注明中等职业学校(含办学点)地址、收费标准,并单独编入在本地招生的技工学校名单(具有2005年招生资格的技工学校名单由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另行公布)。(本报记者关志杰)
今年有招生资格的中职校和部分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名单
1、省属中等职业学校(31所):
福建工业学校、福建理工学校、福建侨兴轻工学校、集美轻工业学校、福建化工学校、福建建材工业学校、福建三明林业学校、福建工贸学校、福建经济学校、福建省税务学校、福建商贸学校、福建经贸学校、福建铁路机电学校、福建艺术学校、福建体育学校、福建医药学校、福建卫生学校、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福建省泉州慈山财经学校、福建省民政学校、福建省邮电学校、福建航运学校、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校、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学校、福建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福建科技经济职业技术学校、福建省科技成人中专学校、福建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福建省海洋成人中专学校、福建省劳动干部中等专业学校、福建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2、福州市属中等职业学校(57所):
福州市商贸职业中专学校、福州协和高级职业中学、福州市语言职业高级中学、福州育达中等职业学校、福州经济职业技术学校、福建省育才成人中专学校、福州逸仙高级职业中学、福州榕西高级职业中学、福建中华职业中专学校、福州财政金融职业中专学校、福州对外贸易职业中专学校、福州电子职业中专学校、福州文教职业中专学校、福州交通职业中专学校、福州广播电视中专学校、福州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福州市商务职业高级中学、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福州科技信息职业技术学校、福州跨洋中等职业学校、福州环保职业中专学校、福州国际语言职业学校、福建省岁昌职业中专学校、福州国防教育职业中专学校、福建省保安职业中专学校、福州工业学校、福州商业学校、福州市体育运动学校、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校、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职业中专学校、福州中银职业中专学校、福建省海峡成人中专学校、闽侯职业中专学校、闽侯美术中等职业学校、福建省机电职业中专学校、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闽清职业中专学校、福清龙华职业中专学校、福清市高山育才中学、福清市职业技术学校、福清市光明高级职业中学、福清市玉融职业中学、福清卫生学校、福清澳华语言职业技术学校、福清红桥外国语职业技术学校(筹)、福清三华职业技术学校、福清西山职业技术学校、永泰城乡建设职业中专学校、永泰职业中专学校、长乐夏威成人中专学校、长乐职业中专学校、长乐民生职业学校、平潭职业中专学校、连江县青芝成人中专学校、连江职业中专学校、罗源职业中专学校、闽清成人中专学校
3、部分高等职业技术学院(9所):
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医学护理职业学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注:除福州外其余8个设区市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名单从略。